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,供大家参考。
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
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习惯医院建设进展的需要,进一步加强医院人员的管理,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适用范围。本院工作的人员(含医、药、护、技、工及其他类别)。
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、聘用、待遇、职级、档案管理等事项。
第四条使用科室具体负责人员的思想、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。
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
第五条确定医院的科室设置与人员编制、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,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。
第六条设人力资源部,其工作职责为:
(一)负责医院人力资源规划,协助各科室办理人事招聘、聘用及辞退手续。
(二)负责人员的使用、培养。
(三)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。
(四)负责人员的绩效管理。
(五)负责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。
(六)负责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。第七条科主任的权限。提
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;对所属员工的任免、考核、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;建议本科室员工待遇方案。
第三章人员需求
第八条在年度结束前,熟悉各科室的人员缺编情况。第九条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,与医院的投资、经营方案,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与科室设置。
第十条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,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。
第四章人员选聘
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进展需要,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,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进行内部调整,院长审批。
第十二条各科室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,填好《人员增补申请表》后,报院长审批。
第十三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,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。
第十四条求职人员的应聘,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报名。
(二)考核。
(三)体检。
(四)录用。第五章人员报到
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。
第十六条
(一)应聘员工可将档案转入本医院。
(二)须将毕业证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,否则视为拒聘,员工离职时交还本人。
(三)应届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签订《就业意向书》,在毕业后再办理有关手续。
第十七条
(一)报到当日,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员工介绍医院的情况与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并由人力资源部主任与其签订《试用协议》,一式两份,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,一份试用员工自留。
(二)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:
1、员工手册。
第十八条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,即到有关科室报到,并安排工作。
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协议中的工作级别核定工资,一式两份,一份交财务科,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第六章轮转
第二十条新聘人员通常有一年的轮转期。
(一)新员工轮转期间按医院有关规定,能够请事假与病假。
(二)新员工在轮转期间旷工一次或者迟到、早退累计三次(含)以上,即随时辞退。
(三)轮转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,标准由院统一薪酬政策确定。
第二十一条轮转期的考核
(一)新员工在轮转期满后,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,实事求是填写轮转表中的“评核内容”与考核内容中的“自评部分”。
(二)科主任根据新员工在轮转期的表现,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。
(三)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在轮转期间的出勤情况,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。
(四)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与考勤状况来确定。第二十二条正式聘用
用人科室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聘用轮转的新员工。第二十三条提早结束试用期:
(一)在试用期间,对业务素养高、工作能力强的能够提早聘用。
(二)在试用期内,出现重大错误或者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立即予以辞退。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的评定
考核内容分成优秀、良好、通常、差四个标准。
第七章人员录用
第二十五条正式聘用的新员工,由人力资源部发给人员聘用合同,由院领导与其签定人员聘用合同,一式两份,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,一份交新员工自留。
第二十六条人员聘用合同三年签定一次。聘用期满,如不发生辞退与离职情况,将继续聘用。员工如不续聘,须在聘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。
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聘用合同,填写工资通知单,一式两份,一份交给新员工本人,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。
第八章人员培训
第二十八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养与工作技能,医院举办各类培训,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。
第二十九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、在职培训两种。
(一)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,内容为。医院的过往历史,医院现在的情况,医院未来的进展方向。
(二)业务培训:集中学习技术操作常规、医疗文书书写、计算机操作与各类人员职责、各项规章制度等;
第九章人员管理
第三十条人员实行岗位管理
(一)自觉服从医院与所在科室的管理,遵章守制,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;
(二)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,注重业务学习,不断
更新知识,提高业务素养;
(三)积极参加医院与科室组织的业务、劳动等集体活动;
(四)医院每年对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,填写《人员年度考评表》,由人力资源部存档,并作为晋级、晋职、奖惩、续聘与辞退的根据。
第三十一条人员的行政管理
(一)遵纪守法,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,热爱医院;
(二)在工作与生活中,仪表与着装整洁,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;
(三)严格考勤与请销假制度,不得无故迟到与脱岗离岗;
(四)爱护公物,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;
(五)实行挂牌上岗制度,自觉同意机关、科室与患者的监督。
(六)人员的奖惩与本院干部相同。
第三十二条严格遵守医院关于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。第十章考勤、休假及请假
第三十三条员工考勤、休假与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三十四条工作时间。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。第三十五条迟到、早退或者旷工
每次迟到(早退)30 分钟以上的,按旷工(半天)处理。旷工一天扣除 2 倍的当日基本工资。当月累计旷工 5.5 天,连续旷工 15 天者,医院有权予以辞退。
第三十六条
(一)上班时间不同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因公外出应请示主任。
(二)不同意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者对外兼职活动,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、学习培训,提高业务素养。
第三十七条加班。如因工作需要,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,经科主任同意,可加班。
第三十八条假期管理:
为严格劳动制度,加强医院对员工假期的管理,对各类假期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。
(一)节假日: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,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。第三十九条事假:须注明事假理由。
第四十条病假。须持有医生的就诊单。员工因急病,不能及时提早请假的应于 3 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科室,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。
第十一章待遇
第四十一条工资待遇执行全院统一薪酬政策工资标准,按岗位、职级类别确定。与院方签订劳动合同者,按合同执行。
第四十二条员工待遇按照《医院薪资方案》执行。
(一)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、奖金、福利等部分构成。
(二)特殊人才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的执行。
(三)
职务工资依照员工所在职务的素养要求、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,每年考核一次。
(四)工龄补助。在医院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,每年增加 10元的工龄补助。
(五)奖金。每月及年终奖金按照《医院绩效考核办法》中的“奖金核发”执行。
(六)年度工作奖励。工作表现优秀者,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。
第四十三条
(一)员工工资发放日期。员工工资,使用月工资制,于每月 15 日发给(如遇节假日提早或者顺延)。
(二)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,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,按日计算。
具体计算公式为:
(员工基础工资+岗位工资)/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 Х 实际工作天数
第十二章考核
第四十四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、年终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、晋级(降级)、提职(降职)、奖金、罚款的根据。其中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,年度考核则按照《医院绩效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
第四十五条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,员工也能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医院各科室之间流淌。员工的调动分为科室内部调动与科室之间调动两种情况:
第四十六条晋升制度:
(一)晋升要紧是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,选拔优秀的人才,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。
(二)职位空缺或者需要设立时,优先从人才储备库选拔。
(三)晋升:分定期不定期
(四)晋升操作规程:
凡科室呈报晋升者,科室准备下列资料:
1、《员工调动、晋升申报表》
2、员工的人事考核表
3、主任鉴定
4、具有说服力的事例
5、其他有关材料
第十四章奖惩
第四十七条医院对下列情形之一者,予以奖励:
(一)保护医院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奉献者;
(二)业绩突出,为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;
(三)对医院进展规划或者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,并给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;
(四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足为医院楷模者;
(五)其他制度规定应予奖励行为。奖励方式有。一次性奖金等。
第四十八条医院对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处罚:
(一)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、贪污、盗窃、殴斗、诈骗、索贿、受贿、私吃回扣,违反医院财务制度者;
(二)不遵守医德医风有关规定,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者;
(三)医院遭遇任何灾难或者发生紧急事件时,责任人或者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;
(四)在医院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医院声誉或者利益者;
(五)恣意制造内部矛盾,影响医院团结与工作配合者;
(六)怠慢、欺辱、谩骂、殴打患者,给医院形象带来损害者;
(七)玩忽职守、责任丧失、行动迟缓、违反规范、给医院业务或者效益带来损害者;
(八)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;
(九)窃取、泄露、盗卖医院经营、财务、人事、技术等机密者;
(十)触犯医院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者国家法律行为;
记过处罚方式:一次性罚第十五章离职与辞退
第四十九条员工要求调离本医院,应提早 30 天向所在科主任提出书面离职申请,在未得到批准前,应继续工作,不得先行离职,否则扣发该月工资。
第五十条医院根据员工的表现,需要辞退员工,应提早 30天通知被解职的员工。
第五十一条人员合同期满,经所在科室与医院批准后,填写《人员辞职(退)审批表》,解除聘用合同关系。
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使用科室报请医院批准,能够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:
(一)不履行聘用合同的。
(二)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试用不合格的
(三)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其它事项的。
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人员可提出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:
(一)医院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;
(二)经批准出国(境)定居、留学的;
(三)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其它事项的。
第五十四条人员无正当理由,不得提早终止聘用合同。要求提早终止聘用合同,给医院造成缺失者要适当补偿院方经济缺失。
第五十五条医院无正当理由,辞退人员的,应适当补偿其经济缺失。
第五十六条聘用合同解除后,人员所享受的各类待遇即行停止。
第十六章福利第五十七条
(一)保险:
(二)困难补助:
(三)过节费:
(四)工作休假:
(五)住院慰问。员工住院期间,视具体情况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员慰问。
(六)生日慰问。医院对同一个月生日的员工,实行集体过生日。
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,能够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。
第五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,自×××年××月一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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